穆斯林女子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吗?
穆斯林女子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吗?
Author :
侯赛因 译
0 Vote
153 View
有人问:一个年满21岁的穆斯林少女,能否自主举办自己的婚姻,在没
有监护人出席婚礼现场,同意这门婚事的情况下,自作主张,嫁给一个她所
可心的男人吗?
对此,埃及前任大穆夫提,阿里·戈玛长老回答如下:
大多数法学家的主张是:在没有监护人现场同意的情况下,女子自作主
张,举办的婚姻是非法的。因为有穆圣先知的圣训明确说道:“只有在监护
人现场同意,且有两名公正的证人,现场见证下举行的婚礼,才是有效的婚
姻。”
穆圣先知还说:“凡是女子自作主张的婚姻,其婚姻都是无效的,无效
的,无效的。”
这是法学家中大众学者的主张。而我们哈乃斐学派的伊玛目,艾布·哈
尼法则主张:妇女可以在没有监护人现场同意的情况下,自主举办自己的婚
礼。因为监护人的存在仅仅是让婚姻程序尽善尽美,无可挑剔的条件之一,
但不是婚姻本身是否成立和是否有效的条件。
而所谓婚礼程序尽善尽美的条件与婚姻是否成立,是否有效的条件,二
者之间的区别是:只有在监护人现场同意的情况下,这名女子的婚姻才是成
立的,才是有效的。
这是法学家中大众学者的主张,也是沙菲尔和马立克等教法学派的主张
。
而婚礼程序尽善尽美的条件的意思是:在监护人缺失的情况下,举行的
婚礼是成立且有效的,但是,最好是这样的婚礼有女方的监护人出席婚礼现
场,并同意她出嫁。
而埃及在历史上,曾经隶属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哈里发统治。在奥斯
曼土耳其帝国的哈里发体制下,埃及官方一直以遵奉哈乃斐教法学派为司法
裁决的法学依据,因此,埃及的伊斯兰学者,伊斯兰法学家们,在法律上都
遵奉主流的哈乃斐学派的法学主张。直到现在,哈乃斐教法学派在埃及,仍
然是受到遵奉的,官方的,司法裁决所依据的法学体系。因此,埃及的国家
穆夫提,在涉及宗教事务的教法判律和教法判令时,都遵奉的是哈乃斐学派
的法学主张和法学观点。
也因此,问题中所述的这位21岁的妙龄少女,假若她达到法定的结婚年
龄,她可以对自己的婚姻自行做主,即便是没有监护人出席婚礼现场,并同
意她的婚姻也罢。
在这种情况下,监护人可以对新郎能否养家糊口的能力加以质疑,而提
出反对这桩婚姻的意见。例如,假若这名女子有自己独立的主见,且是富家
女子,但是她所嫁的男子却一贫如洗,没有养家糊口的能力,无力承担婚后
,她日常生活所需的费用。在这种情况下,女方的监护人可以向法官提出对
这一婚姻的反对意见,由法官作出裁决,宣布男女双方离婚,尤其在双方还
没有进入洞房之前。
可以说,问题是明确,但是法学家们对这个问题的主张有所不同,而我
们在埃及,官方遵奉的是哈乃斐教法学派的法学主张和观点,认为这名女子
可以在没有监护人出席婚礼现场的情况下,自主将自己嫁给一个可心的男人
。这样的婚姻是成立的,有效的,而不是非法的。
在此,我要呼吁生活在当下这个时代中的父母们:社会环境已然是今不
如昔,要明智地处理好子女的婚姻问题。像问题中的这名女子,让她嫁给一
个她所可心的男子,比将她嫁到远地方,从此而断了她与家庭之间联系要好
的多。因为,让自家的女儿,在家庭的关注和照顾下(即便是女方家人对男
方不满意也罢),嫁给一个她所可心的人,要比起将女儿嫁给一个虽然家人
满意,但是远在他乡的男子好的多。这种远嫁他乡的婚姻,假若出现变故,
女儿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几率远比嫁给她所可心的男人,但家人就在附近的婚
姻要大得多得多。
(侯赛因译自埃及穆夫提阿里·戈玛个人网站)
载自:
http://www.yslzc.com/mslfn/class163/Class121/201403/41345.html
